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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中心“三大计划”介绍


(一)种子计划。 对新成立的市级枢纽型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项目资金补助;对新成立从事城乡社区服务的公益类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项目资金补助;此项计划培育100家本土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二)陪伴计划。孵化中心鼓励支持外来社会组织通过项目支持、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协同培育本土社会组织成长。参与陪伴计划的外来社会组织,在完成所有陪伴工作内容并协助本土新兴社会组织成功实施一次项目活动,可向孵化中心提出工作经费申请,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给予项目标的30%的工作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此项计划培育20家社会组织。
(三)成长计划。对首次获得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3A 级以上(含3A级)的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项目资金补助;此项计划培育30家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三大计划”预算为201万元。